星期二, 11月 20, 2007
星期一, 11月 19, 2007
星期二, 11月 06, 2007
重複犯錯
零四年夏天,到北京遊覽羅曼蒂克的昆明湖時,懶醒不斷用凍毛巾抹身,結果當晚立即中招,一連病了個多月。
昨日說好要日日跑步,今天只跑了一會兒,未抹乾汗又吹了一點涼風,結果十五分鐘後就不停留鼻水。
看來,我真的要病一場。共勉之。
昨日說好要日日跑步,今天只跑了一會兒,未抹乾汗又吹了一點涼風,結果十五分鐘後就不停留鼻水。
看來,我真的要病一場。共勉之。
標籤: 智慧變法
星期一, 11月 05, 2007
立此存照
友人C說過:「女仔可以為左影婚紗相,可以半年連薯片也不吃一口。」
跟同事S報名參加下月二日的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慈善跑,十公里路程,要一小時四十分鐘內完成。今日終於收到確認信,晚上的起心肝開始練跑,目標是要日日跑,當日就無需樣衰衰「急步行」的完成賽事。
無奈,根本沒有練過跑步,又或原來我不喜歡跑步,於是一小時內又跑又行,由旺角跑到九龍城,跑步時間應只有十五分鐘,超羞家。
不過,這應比戒薯片容易,只要有目標,無事不可為。立此存照!
Anyway,我喜歡散步多過跑步,因為散步跟手機內的「Can't take my eyes off you(til I find someone else)」最搭調。
跟同事S報名參加下月二日的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慈善跑,十公里路程,要一小時四十分鐘內完成。今日終於收到確認信,晚上的起心肝開始練跑,目標是要日日跑,當日就無需樣衰衰「急步行」的完成賽事。
無奈,根本沒有練過跑步,又或原來我不喜歡跑步,於是一小時內又跑又行,由旺角跑到九龍城,跑步時間應只有十五分鐘,超羞家。
不過,這應比戒薯片容易,只要有目標,無事不可為。立此存照!
Anyway,我喜歡散步多過跑步,因為散步跟手機內的「Can't take my eyes off you(til I find someone else)」最搭調。
標籤: 智慧變法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