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9月 04, 2007

投訴得直六件事

↑投訴熱線亦即報料熱線,但讀者要投訴的話,就請道明是「投訴」,而非「有啲料想爆」,免令記者空歡喜一場。(何山比攝)


每遇到不平事,投訴有門自可令人舒一口氣,且有傳媒踢爆,對不良黑店更有阻嚇作用。但投訴是有一門學問,只要緊記以下六件事,投訴者自然可以有理取鬧,有的放矢。

梁小姐於一本周刊任職投訴版記者,平均每天接到廿多宗投訴。她嘆到案件眾多且調查需時,未必所有個案都可跟進,「有讀者曾投訴鰂魚涌大家樂的焗豬扒飯份量太多,當佢係豬,令佢尊嚴受損。但就算食唔得晒,都好難就咁話大家樂侮辱客人。」

◎第一件事:有證有據 包無死錯人
投訴成立與否,取決於投訴人有沒有實質證據,指證黑店惡行。投訴版記者會要求投訴人提供白紙黑字、影像甚至錄音證明。梁小姐舉例,投訴旅行團服務差,酒店沒有熱水浴,導遊服務欠佳,一般難以查證,「但如果係旅行社講大話,呃客有航機出發但其實無,咁記者可以追查返機場同航空公司資料,有證有據,旅行社自然無得抵賴。」

一般而言,涉及金錢損失的投訴較為有理可遁,但投訴版記者不是收數佬,如果讀者要求取得額外賠償的話,最好還是遁法律途徑追討。

◎第二件事:即時跟進 七日有通知 ◎
根據一本周刊資料,每年平均收到數以千計投訴,但以每期只刊登最多三則的投訴,即每年最多只可以處理一百五十宗投訴。

投訴人可以透過電話、傳真及電郵方式作出投訴,有關記者就會將之輸入到電腦系統內,通常跟進的話,最快七日內會收到記者致電,要求取得進一步文件及會面。

至於其他投訴,則會儲存於電腦紀錄內,待相關同類投訴達一定數量後,就會一併處理。以一本周刊為例,這手法多用於處理電訊、手提電話及傢俬店一類投訴中。

◎第三件事:送齊文件 方便追查
涉及保險、樓宇買賣及醫療事故的投訴,通常較為複雜,記者多需要投訴人提供手上所有文件。梁小姐「好似保險,我哋都要睇返條款,亦要拎啲文件交畀專家求證,睇下文件細節有無魔鬼。」

◎第四件事:見面對質 功夫少不了
不少投訴人不願上鏡,又怕跟記者會面時被偷拍,其實這些都是不必要的憂慮。事關記者拍照前,都會問清投訴人意願,不願上鏡的話,可以拍攝側面或用文件作遮擋容貌,所有個人資料,如姓名、地址或信用卡號碼等資料都會打格。「講真,你又唔係壞人,我地無必要偷拍你。況且投訴內容通常較個人,我地都會保障返私隱。」

◎第五件事:報料快狠準 事半功倍
投訴版記者每日接聽最少十個電話,為求可以快點處理跟進,投訴人致電時最好集齊所有文件,講出投訴機構、事發日期、經過及涉及金額便可。

梁小姐教路,不論電話或書面投訴,內容一定要精簡:「例如你畀間公司當人球,係咁掟來掟去,就只要講邊幾個部門就得,唔駛講甲部門乙生點耍你、你又點回應,跟住乙部門又點掟你去丙部門。呢啲細節,我地通常喺進一步會面時就會問多啲。」

◎第六件事:通全行 無得講
除一本周刊外,生果報及方向報都設有投訴版。如果投訴已獲其中一間跟住及刊登,其餘機構都不會重覆報道。

◎話你知:唔止投訴咁簡單 ◎
相對其他版面,投訴版跟讀者有最多接觸,但除了處理投訴外,報章的投訴版會包括社會服務或暖流,報道報章屬下慈善基金的運作情況。

至於一本周刊,則同時設有教讀者精明消費的「貼士」,以及踢爆黑店奸商的「出擊」。(何山比)

5 Comments:
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致一本週刊梁小姐:

閣下撰寫的"如何投訴",令本人獲益良多, 在此答謝。

妳的忠實讀者上

9:57 下午, 9月 06, 2007  
Blogger 何山比 said...

謝謝你的支持,無奈我的上司在這兒看不到你的鼓勵。

要是你樂意的話,請寫一封表揚信到新界東堆填區一生果大廈四樓,我和投訴組的同都十分高興。

11:41 下午, 9月 06, 2007  
Blogger 何山比 said...

其實,撰文的是何山比。

11:42 下午, 9月 06, 2007  
Blogger chanda said...

你這篇投訴百科很有用,很難想像「有讀者曾投訴鰂魚涌大家樂的焗豬扒飯份量太多,當佢係豬,令佢尊嚴受損。但就算食唔得晒,都好難就咁話大家樂侮辱客人。」呢d真係有妄想被迫害症。

11:57 下午, 9月 06, 2007  
Blogger 何山比 said...

呢d叫一樣米養白樣人

11:00 下午, 9月 08, 2007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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