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2月 12, 2006

2004 年 03 月 28 日 星期日 【晴】

昨天遇上親愛的小琴,原來,她快從港聞組回歸法庭,到底要為她擔心,還是為她高興呢?

唔看來,我想當港聞,還有下列原因:
1. 行家關係較和諧;
2.可以拿贈品:不只是拿卡片盒、便條紙之類的東西。上星期便收到靈芝產品,昨天,收到價值十六大元的公雞牌沙甸魚;
3.當然是可以多收卡片啦。小琴說,當了半年法庭記者,只收到四張卡片。可是,跑了三個月港聞,便收到一整盒。

可是,這又如何?

-------------
還有呀,昨天做完pc,和小琴走到附近的天主堂參觀,可憐我沒有帶新歡上班,小琴可以用d cam 拍照。我冒妹的走進去,內裡真的漂亮呀。我想,這就是記者「八卦」性格的一個例子吧,哈哈。無奈,大堂正在舉行婚禮,要麼我一定四處亂逛。

還要祝p 仔早日成功,由澳洲追到香港,真佩服你的苦心呀,祝你成功!

1 Comments:
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Hallo I absolutely adore your site. You have beautiful graphics I have ever seen.
»

4:19 上午, 6月 12, 2006  

發佈留言
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