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2月 12, 2006

2004 年 03 月 10 日 星期三 【晴】

午飯時,說起唐永強案,都覺得明報做得好。原來,新聞背後,另有故事。

負責這個故事的兩名記者,我都認識,她們二人都是基督徒。有一天,二人走入兇案現場的屋子,拍照片。

兩個女孩,走入死了兩個女孩的屋子,不怕嗎?別說是怕鬼,即使光天化日,屋子荒廢多時,「鬼影都冇隻」,萬一出事,真是叫天不應叫地不聞。

她們也真答得妙,「我們唱《我是主的羊》lor」。

語畢,大家都笑。原來,大家都會唱這首歌,也都喜歡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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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個故事:

二人拍了好些照片,由於版擠,沒有見報。大老細問起「為何沒有屋內相?」

「我們只有兩版,再登這些相的話,就要三版啦」

老細,就是老細。

1 Comments:
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Nice colors. Keep up the good work. thnx!
»

5:20 下午, 7月 21, 2006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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