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2月 12, 2006

2004 年 03 月 10 日 星期三 【晴】

同事離開不到一星期,還以為要自己一個跑court 日子無了期,誰知今天返到公司,便知道公司已經請了人!問題是:老細只是跟人家說過電話,便請了他,是不是有點兒嬉?

聽說新同事是ej 師兄,現正在一間報館工作,間中會跑法庭。好像下星期便會上班。

我和師姐都不禁問:為何他會來敝呢?原來,他已結婚生子,要養家。呵呵,祝君好運。再想想,再加上他,敝報的法庭版便集齊浸記三個j 啦,好攪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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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竟然把筆記本留在公司,為何我會這麼大意呢?

1 Comments:
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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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:19 上午, 6月 12, 2006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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