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五, 6月 05, 2009

VIIV@XX‧VII

已是第七年,在維園點起燭光。

不知從何說起好了。

七時下班,友人通風報訊,謂銅鑼灣很多人。的確,有點○三七一遊行的光景。沒有猛烈太陽,不用苦等四小時才能起行,但仍記得老師一句:we deserve better.

今年要坐草地,看不到舞台。抬頭望天,不見一顆星,但維園內,遍地都是令人感動的繁星。

初做港聞記者,首個自動請纓的,就是六四晚會,做做街訪朴朴咪。今天退到新聞大後方,以市民身分出席,跟身邊朋友介紹晚會程序,介紹誰是誰。

當有人瞪大眼叫香港人搵錢,別關心六四的時候,我只能代表自己,靜靜的坐在草地上,幫手為不能赴會的朋友,默默祭告在天的前輩。除了衣食住行,還會追求真善美,才是人生的意義。不尊重死者的人,不會尊重在生的人。

記得見某報政治版時,採主問我對六四有何看法,我只答了一句:「我相信會有平反的一天。」

別說笑,有一天,我會在互聯網,在電視或在街上,聽到六四得到平反,中央承認屠城責任,並向死難者致歉。

後記:
跟同事約法三章,周四埋稿不可以有約會,最少我要求自己不要有約,要有留堂的準備。但為了晚會,竟然「破戒」請同事早點交稿。後來看到他的部落格,原來他盡快交稿,送我一程,雖然他人不到,但精神上是支持了。

關三版,謝謝。

0 Comments:

發佈留言
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