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The Post-it Always Sticks Twice"
不是周慧敏的粉絲,但觀乎同輩「Vivian」者眾,就知道她對廿零三十歲的一代有多大影響,不多不少都是拜《YES!》所賜吧。昨日下班,上網就見到倪震的分手聲明,想起《Sex and the City》,Berger 「Sorry, I can't, don't hate me.」的post-it,到底天下間尚有幾多種bull shit 分手方法?
也想起《De Lovely》,想起Linda,寧俾人知莫俾人見,影晒相放到面前,你知我會原諒你,也不要這樣落我面吧。
至於張茆,well,「第三者」不一定是奸,開心下唔得咩?橫掂偷返來的東西較馨香,不是自己的東西,「據為己有」一下又不錯。
我開始明白點解有女人會租LV、Prada手袋了。因為真的要買的話,你其實買不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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