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5月 25, 2008

追星

跟「追星族」說起,知道她會參加歌迷會,幫手做電腦插圖。想起自己以前也是追星一族,也很久沒有這麼喜歡一個人了。

知道他們來港開演唱會,售票首日,就晨早六時去排隊;演唱會後,明知未夠十八歲,還要由酒吧的後樓梯偷走到Hard Rock Café(次後說過要再去一次,但最終都沒了件事)。

(懶)花心思的寫信,搏他會回信。花錢買當年還是很貴的雜誌,只是想看看他們的專訪。

是浪費光陰嗎?才不過是數年的時間,反正現在我都在浪費生命。只是覺得很好玩。

到底我為甚麼要喜歡他,現在想也想不出。是喜歡「喜歡一個人」的感覺,還是喜歡和其他粉絲待在一起,可以互相認同?為甚麼現在要喜歡一個人,要找出諸多理由去支持呢?

他的東西已掉得七七八八,只留下幾本書,看不過三次,就是不捨得丟。重聽他的歌,算是跟老朋友聚舊吧。

唔唔,下周六的五月天演唱會,是不是要買藍色螢光棒呀?我個日要六點先free,約係邊等呀?

3 Comments:
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我在玩具反斗城買了三枝(不是燈棒),但聽說現場也有機會買到。

6:47 下午, 5月 25, 2008  
Blogger 何山比 said...

太好啦

我正想明天開小差去買。

10:12 下午, 5月 25, 2008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追星... 我們上次去的是 hot gossip 喇。近來迷上 muse,好想佢地嚟開 concert 呢...

4:58 下午, 5月 28, 2008  

發佈留言

<< Home